方绪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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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党委年度表彰统一战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办法(试行)(一)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6-04 浏览次数:

福州大学党委年度表彰统一战线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激励统一战线成员立足本职、努力工作、争创一流,更好地服务于学校事业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全面推动我校统一战线工作取得新成效和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统一战线先进表彰范围为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学校基层组织和成员,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  表彰项目及评选条件


第三条  集体表彰项目设“建言献策先进集体”、“‘海西春雨行动’先进集体”和“统战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表彰项目设“热心党派、团体工作先进个人”、“建言献策先进个人”、“‘海西春雨行动’先进个人”和“统战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第四条  评选条件:


(一)“建言献策先进集体”条件要求:


1、班子成员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协作意识好,在成员中享有较高威信,凝聚力强;


2、班子成员能带头开展有关课题调研,积极撰写和提交建言献策材料,组织中参与这项活动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年度以书面、口头形式提交的建言献策一般不少于10次;


3、至少要有2篇建言献策内容能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领导的答复、批示,或者至少有5篇被省级组织以上的论坛、刊物采用;


4、通过集体调研,针对学校事业发展能提出突出创新性建议并被学校采纳使用的,即使不能完成“2”、“3”款要求,也可破格接受先进表彰;


5、通过集体调研,能够承担并完成校级以上(含校级)统战理论重点课题(有的也称中标课题)的,即使不能完成“2”、“3”款要求,也可破格接受先进表彰。


(二)“‘海西春雨行动’先进集体”条件要求:


1、班子成员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协作意识好,在成员中享有较高威信,凝聚力强;


2、开展“海西春雨行动”年初要制定好计划,明确活动主题、内容和活动地点,在学校统战部的支持配合下,加强与有关学院、单位的合作,加强与活动点有关方面的联系,认真准备和安排,要获得实实在在的惠农、扶农、助农效果,活动时间一般集中安排在暑假期间;


3、要广泛动员成员积极参与活动,成员参加活动的项目数和次数可以累加统计,参与次数要达一定数量要求;


4、要做好总结工作,及时反映活动开展的动态,宣传和举荐活动的好做法、好思路和好成效,以及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


(三)“统战信息工作先进集体”条件要求:


1、班子成员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协作意识好,在成员中享有较高威信,凝聚力强;


2、班子成员能带头撰写和提交统战信息,年度提交建议类信息数一般不少于15条,其中获得省级刊物采用以上的信息一般不少于3条;


3、信息积分(一般建议类信息积分为2分,被省委统战部刊物、《政协信息》等采用的信息积分为10分,被中央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统战部、《八闽快讯》等采用的信息积分20分,获得省级领导人批示的信息积分40分,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的信息积分100分)累加超过40分的,即使不能完成“2”款要求,也可破格接受先进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