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是促进我省改革、建设、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我校,这支队伍更有着“办学精英”的美誉。1986年,为了更好地发挥团队作用,增进互动与交流,调动留学人员立足本职、服务社会的积极性,我省成为国内率先成立留学生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的省份之一。而我校也早于1990年就正式成立了留学生同学会福州大学分会。
鉴于近些年我校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断增多,许多新进的教职员工对加入留学生同学会的申请条件、程序等还不甚了解,据统计,目前我校实际入会人员数与具备入会条件人员数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客观上制约了这支队伍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此,我们特将入会有关事项再作重申,并希望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予以重视、支持和宣传,各党委(总支)秘书配合做好有关材料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
一、申请入会人员的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1、在海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
2、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两年;
3、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讲师、工程师及其他相应职务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一年。
二、申请要求
必须个人申请,采取自愿的原则,认真填写福建省留学生同学会·福建留学人员联谊会《入会申请表》(见附件,表中“介绍人”一栏由两名会员签名,建议就近由本单位会员填写)。
三、申请材料提交、汇总与上报
1、符合条件拟入会人员提交《入会申请表》及两张一寸免冠近照于本单位党委(总支)秘书处;
2、各党委(总支)秘书负责知会本单位符合入会条件人员(具体名单另见附页),汇总本单位申请人员材料并统一盖章(“工作单位盖章证明”一栏由所在单位办理)后,于2011年10月10日前将纸质版送至行政南楼214统战部办公室;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0591-22865338)
3、留学生同学会校分会统一审核后上报省会。
附件:福建省留学生同学会·福建留学人员联谊会《入会申请表》
校党委统战部
福建省留学生同学会福州大学分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