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统字【2008】9号
各民主党派、侨联、留学生同学会:
学校根据年度经费预算下拨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经费,根据学校有关财务报销规定,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组织成员外出活动费用的报销需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1、原则上同意委托旅行社组织外出活动;
2、需签定正式的旅行合同;
3、旅行社需提供正式发票,并注明交通费、住宿费、管理费等明细费用;
4、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自行组织的活动,需提供租车费、过路费、汽油费、住宿费等正式发票;
5、到计财处报销时,需在发票后附上旅行合同、参加人员名单等,并附上组织活动的情况说明(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数、费用开支情况等),经统战部部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6、活动费用原则上在当年报请;
7、壹千元以上的活动费用需转帐支付。
福州大学党委统战部
二00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