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也进入了爱国统一战线新的发展阶段。
1979年2月,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建议为全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摘掉"执行投降主义路线"帽子的请示报告》,撤销了1964年强加给李维汉的所谓"长期以来在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方面坚持一条反党、反中央、反毛主席的修正主义路线,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反对社会主义革命,向资产阶级和封建农奴主投降,严重损害了党的事业"的罪名,明确指出,给统一战线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扣上"执行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的罪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应一律推倒。
1979年6月15日,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开幕,邓小平作了题为《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的开幕词,讲话阐明了我国社会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性质、任务、范围和方针政策,成为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在党中央领导下,党的各级组织部门、统战部门积极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在全国复查平反了大量冤假错案,并采取措施调整各方面的社会关系。认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明确提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支持民主党派恢复活动,推动他们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建设和文教、科技等领域积极发挥作用。
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在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的总目标下,结成了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了党同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1987年中共十三大提出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并把完善这一制度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1989年,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提议,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在1993年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这样,就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1980年到1981年,中央书记处先后召开西藏、云南、新疆和内蒙等省、自治区工作的会议,认真解决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等方面的问题。1982年3月,中共中央又制定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科学分析了宗教在历史上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系统阐明了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宗教工作方面一个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