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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族教育插上腾飞的翅膀——近年我国民族教育工作综述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08-05-12 浏览次数:



新华网北京5月9日电 民族教育是我国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繁荣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从政策到措施,从经费到科研,从“两基”攻坚到“两免一补”,从师资队伍建设到职业教育,从民族院校到民族科班……近年来,在党和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扎实有力的支持帮助下,我国民族教育工作不断发展创新,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喜人局面。

特殊政策、措施为民族教育奠定基础

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特殊政策和措施推动和促进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中央政府以及有关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中,设有民族教育行政机构或设专人负责民族教育事宜。我国专门设置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用来解决民族教育经费问题。从1990年开始,国家设立了少数民族教育补助专款,实行项目管理。

在民族地区举办民族小学、民族中学、民族师范学校、民族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民族学院、寄宿制学校等。部分高等院校、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举办了民族班。另外,还举办了内地西藏班(校)和内地新疆班。

把适合少数民族特点的教学方式运用到教育工作中。招生时对少数民族实行照顾政策。高校录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录取分数;对散杂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办法。

近年来,一项项扎实有力、脚踏实地的优惠政策、特殊措施不断出台,为我国民族教育实现新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两基”攻坚与“两免一补”取得丰硕成果

来自国家民委的数字显示,我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已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07年底,西部372个“两基”攻坚县(市、区)中有330个实现“两基”,约占总数的88.7%。全国“两基”人口覆盖率已提高到95%,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4%以下。全国民族自治地方699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中有622个县(市、区、旗)实现了“两基”目标,占民族自治地方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94.71%。

以西藏为例,到2007年底,西藏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西藏74个县(市、区)中,“普六”县共74个,“普六”人口覆盖率100%;扫盲县70个;“普九”县63个。

“两免一补”是国家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一项优惠政策,具体指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这一政策从西部贫困地区开始实行,后来扩充到全国。

据介绍,西藏对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行“三包”(即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2006年享受“三包”待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达24万人。据估计,2010年,享受“三包”待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增至29万人。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从2005年起,“三包”经费年生均标准从700元提高到1000元。

固本强基,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获全方位提升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发展民族教育的根本。从大力发展民族师范教育到加强民族地区师资培训,从提高民族地区教师的待遇到安排内地支援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近年来,随着一系列务实有效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民族地区教师数量和教师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一组引人注目的事实,见证了近年我国扶持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的历史:

除组织“教育对口支援”和“西部大学生志愿者计划”,为民族地区普及义务教育提供必要的合格师资力量外,教育部组织开展了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特别是汉语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以提高教师的双语教学能力。

在“教师网络教育联盟”中,设立专门针对西部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远程培训项目,并启动新一轮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项目及新课程师资培训计划,该计划涉及2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近百万名中小学教师。

2002年至2006年,教育部、国家民委、原人事部、财政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同制定并实施为期5年的第一期新疆汉语教师培训方案,每年选派援疆教师600余名,共为新疆培养培训了8000余名汉语教师。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编办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农村学校任教。

目前,中央已下拨专项资金2.45亿元,有1.6万多名大学毕业生充实到西部地区260多个县的2850所农村小学。

   以我国在民族自治地方推行的,旨在减少语言沟通障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的民族语言和汉语的“双语”教学为例。截至2007年,全国共有1万多所学校使用21个民族的29种文字开展“双语”教学,在校学生达600多万人。每年编译出版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达3500种,总印数达1亿多册。在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程”中,中央财政专门安排1000万元用于开发民族地区“双语”教学光盘资源。

民族职业教育、民族院校、高校民族班成绩卓著

得益于我国多方面采取的有效措施,民族职业教育、民族院校、高校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教育近年来也取得巨大成就。

民族职业教育方面,国家民委、教育部2007年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旨在进一步加快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大对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在组织实施有关职业教育的专项规划和项目时,对民族地区给予政策倾斜和扶持;推动民族地区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制度;发展民族地区远程职业教育;加强对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大力开展城市对农村、东部对西部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等。

民族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重要的、有特色的组成部分,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等方面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来自国家民委的数字显示,我国共有13所民族院校,其中6所直属国家民委,7所直属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民族院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获得大幅提升。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干部总数20%左右毕业于民族院校。少数民族学生十分之一以上就读于民族院校,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院校已累计培养各类学员上百万人。

2007年底,国家民委直属院校本科专业达301个,硕士点达189个,博士点达27个,在校生达9.5万人,包括我国全部56个民族。其中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学生比例达70%以上,其他5个院校少数民族学生比例也达到60%以上。

中央民族大学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行列的全国重点研究型大学;西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取得了博士学位授予权;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民族院校达12个。

民族院校毕业生的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国家民委直属院校近年来新生第一志愿录取率达95%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85%以上。

作为办在普通高校的少数民族班级,民族班是对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学生,在招生中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实施本、专科(高职)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民族预科则指少数民族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先进行一到两年的预科学习再升入普通本、专科。报考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的学生在高考中都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目前,我国共有100多所学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和民族班学生,年招收约2万人,其中北京邮电大学等院校还设立了预科教育基地。另外,国家民委直属院校还专门开设了人口较少民族预科班,执行特别优惠的招生录取政策,帮助22个人口较少民族培养人才。

以西藏为例,我国1984年在北京等省市筹建3所西藏学校,在上海等16个省市的一些中学开办西藏班。20多年来,内地西藏班(校)已累计招收初中生3.49万人,中专、中师、高中生26.1万人,向西藏输送大中专毕业生近1.5万人。